结论:
离婚诉讼在特定条件下可缺席判决,涉及身份关系案件一般不缺席,被告不到庭或下落不明可公告送达后缺席判决。
法律解析:
离婚诉讼中,法律规定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这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避免因被告故意逃避而导致诉讼无法推进。然而,对于确认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等涉及身份关系的重要事项,由于其特殊性,一般不会轻易缺席判决,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在缺席判决时,会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相关证据进行严格审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判决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比如,会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其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如果被告因下落不明等原因无法送达传票,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让被告知晓诉讼的存在。公告期满后,若被告仍未到庭,法院就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总之,离婚诉讼是否能缺席判决,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您有关于离婚诉讼缺席判决的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我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