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十级伤残赔付金额的计算:
伤残赔付主要是伤残赔偿金。计算时,要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从定残之日开始算,一般按二十年计算。要是伤者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每多一岁,计算年限就减少一年;要是伤者年龄达到七十五周岁以上,那就按五年计算。最后再乘以伤残系数,十级伤残的系数是10%。比如,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万元,一个40岁的人十级伤残,伤残赔偿金就是5万×20×10% = 10万元。
(二)关于误工费的计算:
误工费是赔偿义务人要给赔偿权利人支付的费用。计算误工费要看误工时间,也就是从受害人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段时间,再乘以受害人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比如,一个人月收入5000元,误工3个月,那误工费就是5000×3 = 15000元。
(三)二者的区别:
二者在计算依据、性质等方面确实不同。伤残赔付是对受害人因伤残导致未来收入减少或者生活质量下降等的一种补偿;而误工费是对受害人在受伤治疗期间实际减少收入的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