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登记申请后,要清楚冷静期的时间为 30 天,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开始计算。在这期间,双方都可以考虑清楚是否真的要离婚。
2、冷静期届满后的 30 日内,务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不然离婚申请就失效了。这期间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可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3、若一方在冷静期内改变主意不想离婚了,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因为此时协议离婚的程序无法继续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