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欠款一般由欠款人个人承担,因为这通常是其个人行为所产生的债务。例如,一方在婚前因购买个人物品而欠下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婚后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如婚后共同购买房产、生意等所产生的债务,就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若仅用于一方个人事务,如一方因个人生病治疗而借款,一般为个人债务,由该方个人偿还。比如一方婚前借款购买房产用于婚后共同居住,此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该房产用于了婚后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同上述民法典规定。
3、在实践中,确定婚前欠款婚后债务的处理方式需依据具体证据,如债务的用途、款项的流向等。通过这些证据来判断债务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以具体案件事实为依据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