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简易、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理赔案件,如车辆定损理赔:
被保险人可单方准备并提供相关证据,像维修发票、事故认定书这类材料。之后提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只要审核后确定符合理赔条件,就会正常进行理赔,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无需到场。
(二)针对复杂的理赔案件,比如涉及多方责任划分不清、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涉嫌保险欺诈等情形:
保险公司出于准确核实理赔事实、确定理赔金额以及明确责任归属等考虑,可能会要求双方到场。到场后会进行调查、询问以及协商等一系列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