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公司产生的债务处理原则较为明确,首先要看债务产生的时间和用途。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公司名义所负且用于公司经营,就认定为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清偿,比如公司为扩大生产而产生的债务,就属于这种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公司债务的相关规定。
2、若债务虽以公司名义,但明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那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像公司为支付家庭日常开销而产生的债务,就符合此情形,依据《民法典》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
3、若能证明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仅为公司自身经营所需,且债权人知晓该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此债务为公司单独债务,由公司财产单独清偿,配偶无需承担责任,例如公司为偿还之前的借款而产生的新债务,且配偶不知情,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债务归属的规定。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