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结论是您可能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 最适用的法规法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根据这一法条,如果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您的情况下,妻子在外面打麻将欠下的十万元债务很可能被视为因赌博产生的债务。如果您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妻子在赌博活动中产生的,那么根据上述法条,债主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请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您可能不需要偿还这笔债务。 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法院的判决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