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通常为六个月,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需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2、简易程序审限是三个月且不可延长。
3、案件进入二审审限为三个月,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实际诉讼时间会因案件具体情况、法院工作安排等因素而波动,还需考虑送达、鉴定等期间,从起诉到最终判决大概需要几个月到一年多不等,具体时长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