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准确判断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雇佣关系中,雇员受雇主的指挥和监督,工作具有较强的从属性;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通常是按照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工作,定作人主要关注的是工作成果。比如,找一个人长期在自己的工厂里按照自己的要求和安排干活,这很可能是雇佣关系;如果是请一个装修师傅来装修房子,装修师傅自己安排工作时间和方式,只要最后交付合格的装修成果就行,这一般就是承揽关系。
(二)如果确定是雇佣关系,雇主在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时,若雇员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雇主就得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例如,雇员在正常工作过程中不小心受伤,雇主就要负责赔偿相应费用。
(三)要是确定为承揽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自己造成损害的,定作人通常不担责。但要是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方面有过失,那就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定作人明知承揽人没有相关资质却选任其进行工作,承揽人出了事,定作人就可能要担责。
(四)当双方都有过错时,要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来分担责任。比如,雇员在工作中存在一定疏忽,雇主在安全保障方面也没做到位,那就得按照各自过错大小来确定承担责任的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