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夫妻婚内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协议的对内效力:
夫妻双方若要使这种协议在内部具有法律效力,关键在于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同时,协议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约定逃避法定纳税义务等违法内容。当满足这些条件时,协议对夫妻双方就有了约束力。例如,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产生某笔债务,双方明确约定由丈夫一人承担,那么在后续妻子基于该约定向丈夫追偿等涉及夫妻内部关系的情形中,妻子就有了合法依据。
(二)关于夫妻婚内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协议的对外效力:
一般情况下,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善意第三人,就是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夫妻之间有此债务承担约定的债权人。比如,夫妻一方以家庭名义在外向他人借钱,而债权人并不知道夫妻间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那么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这笔债务。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债权人明确知晓该约定,才可能仅由约定的一方承担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