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贷款合同角度处理:
如果情侣双方都是贷款人,那么在法律上,双方都有偿还贷款的责任和义务。要是其中一方不想再继续承担贷款偿还责任,可以试着和贷款机构去沟通协商,请求变更贷款人。不过,这种协商变更通常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像银行这类贷款机构,在考虑是否同意变更时,会着重关注变更后的贷款人是否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等相关因素。
(二)从房产所有权角度处理:
首先,若双方能够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房产的归属问题,那么得到房产的那一方,应当负责后续贷款的偿还工作。
其次,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确定房产的最终归属。法院在进行判定时,会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比如购房时双方的出资情况、贷款的偿还情况等等。
最后,对于未得到房产的一方而言,如果其在之前已经偿还了部分贷款,那么其有权要求得到房产的另一方补偿自己相应的份额。
(三)总体建议:
情侣双方最好还是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贷款和房产归属等相关问题,尽量避免出现违约的情况,因为一旦违约,很可能会对个人的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在贷款合同中,双方作为贷款人有按约定还款的义务,若要变更贷款人需协商且符合贷款机构要求;对于共有房产的分割等问题,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考虑各方出资等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