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公婆在婚后出钱买房,对于产权分配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当公婆明确表明该房产是赠送给夫妻双方的时候,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双方原则上是平均分配的。比如,公婆在买房时签订了书面协议或者有明确的口头表示,说明房子是给夫妻二人的,那这个房子就是夫妻共同的。
(二)要是公婆明确表示房产是赠送给自己子女一方的,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是没有权利分配的。例如,公婆口头或者书面说明房子只给儿子或者女儿一个人,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不能要求分割房产。
(三)如果公婆没有清楚地表明赠予对象,并且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就会看作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买房时公婆没说房子给谁,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若房产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倾向于认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也就是该房产为其个人财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法院在具体判决时可能会综合多种因素来判定,比如夫妻双方对购房是否有出资、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婚后公婆出资购房的情形下,根据公婆的赠与意思表示及房产登记情况等来确定房产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