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婚内财产协议,若是对夫妻财产等事项作出约定,要保证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像不能约定逃避债务等违法内容,同时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不能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等。并且得是双方完全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在满足这些条件下,一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份协议会一直有效。比如夫妻约定婚后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在婚姻持续阶段就按此约定执行。
(二)当婚姻关系解除,比如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此时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等相关条款,就按照之前的约定去履行。等履行完毕后,该协议在财产分割这方面的作用就结束了。例如,协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在离婚时按照这个约定完成房产过户等手续后,这部分条款就完成使命了。
(三)要是婚内协议里有一些带有时间限制的特殊约定,像一方在特定时间段内要给另一方经济补偿,那就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来执行。比如约定一方在婚后前两年每月给另一方1000元生活补贴,那就得在这两年内按此执行。
(四)总体而言,只要婚内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而且相关的约定事项还没有履行完毕,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份协议就会有相应的效力,双方都应当遵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