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具体如下:
1、对于同居关系,协商达成解除协议是常见方式,能明确双方在财产分割(如共同购置的房产、车辆等如何分配)、子女抚养(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等事宜上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后续纠纷。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有效的途径,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进行裁决,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当“一起生活”指其他特定合作或共同生活安排时,若有合同约定了解约条款,就应严格按照约定办理,这体现了合同的法律效力。若无约定,就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民法中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结合具体事实来确定解约方式及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以确保处理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