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股东在清算过程中不同意时,首先要明确是个别股东不同意还是全体股东意见分歧。如果是个别股东不同意,需判断其不同意的原因和行为是否合理,若其行为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法院可能会强制清算。
2、若股东之间无法就清算事宜达成一致,诉讼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诉讼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清算的相关条款,以及公司章程等进行裁决。
3、在诉讼过程中,各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这有助于法院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和股东权益,从而作出公正裁决。例如,提供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