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注销后一般不能再作为被告,因其法人资格终止,民事权利义务消灭。如某公司因经营不善依法注销,此时就不能再以该公司为被告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规定,法人终止后,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终止。
2、若注销程序有瑕疵或有未了结法律事务,原公司股东等可能需承担责任。比如,公司为逃避债务恶意注销,债权人可在符合条件下起诉股东等。例如,某公司注销时未妥善处理债务,债权人起诉股东要求其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3、仅公司正常注销且法律程序完结,已注销公司不能被列为被告诉讼。比如某公司按法定程序正常注销,之后就不能再被当作被告。
法律依据:
相关具体的公司注销法律法规及程序规定,以确保注销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