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说,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这意味着如果在三年内未起诉,可能会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被法院驳回。
2、然而,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会中止。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这就为一些特殊情况提供了救济途径。
3、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通常会驳回诉讼请求。但如果对方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仍会审理案件。所以,伤人过了十年能否起诉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受伤时间、诉讼时效中止等因素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