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打算把房子赠予子女时,情况会因是否明确表示只给一方而有所不同。倘若父母在赠予的过程中,清晰地表明这房子仅仅是赠予给自己的子女一方,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此房子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明确的表示形式多样,既可以通过书面的赠与合同,明确地写明只将房子赠予其中一方;也可以通过公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来体现这种意愿。
然而,如果父母在进行赠予时,没有明确地表示只赠予一方,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当这处房产在子女婚后才被受赠时,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在一定程度上会被视为共同所有,所以对于婚后受赠的房产,除非有明确的只赠一方的表示,否则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以保障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