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通事故责任被认定为三七分的时候,医药费的处理方式是这样的:
首先,伤者所产生的医药费,最先由交强险在其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付。交强险赔付完毕后,如果还有剩余的医药费未得到赔付,那就按照三七的比例由事故的双方来承担。这里要注意,如果其中一方是机动车,而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那么机动车一方可能就需要在交强险赔偿限额之外再多承担一定的比例,通常大概是10%左右,不过具体的情况得依据当地的司法实践规定来确定。承担费用的那一方,必须要按照这个比例及时地支付相应的医药费。要是他拒绝支付,伤者就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大家一起商量解决办法;也可以通过调解,由相关部门来协调双方的意见;实在不行的话,还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在诉讼的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医药费的票据等相关证据,来准确地判定双方具体应该承担的医药费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