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纠纷这一领域,被告要是缺席了,一般是不会立马就进行拘传的。拘传这种措施,主要是针对那些必须得到庭的被告才适用。得经过两次传票的传唤,而且还得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那种情况才可以。像在借贷纠纷里的被告,通常都不属于必须到庭的那类范畴。就好比一些比较简单的借贷关系,事情的来龙去脉都比较清楚,证据也相对比较充分,即便被告没有到庭,法院完全可以凭借着原告提供的那些证据等材料来做出缺席判决。不过,如果被告的缺席情况严重影响到了案件事实的查明,就像是涉及到特别复杂的借贷事实需要去认定,或者证据的真伪得让被告到场去说明解释之类的情况,那法院就会特别谨慎地去处理,可能还会再次传唤被告,但一般来说也不会随随便便就进行拘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