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一般情况下电动车超车不一定负全责,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解析:《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如果电动车超车时未遵守这些规定,如未确保安全距离、强行超车等,就可能因自身过错导致事故发生,从而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然而,若前车突然变道、刹车等不合理行为,使得电动车为避免碰撞而不得不超车,进而引发事故,那么前车的这种行为就构成了事故的诱因,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事故认定时,会全面考虑各方的行为、路况、交通标志等多种因素,以确保认定结论的公正公平。咨询引导:如果您在电动车超车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中遇到责任认定问题,或者对交通法规有疑问,欢迎随时向我们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准确的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