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形下,离婚案件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因为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类问题,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实际情况,所以需要本人亲自出庭参与案件审理。
(二)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比如患有重大疾病,身体状况不允许其出庭,或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到庭,此时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自身情况及对案件的相关看法等。
(三)当事人确实因特殊情况没办法出庭的,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四)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法院会在把事实调查清楚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