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对方老公只是言语上警告、谴责,不存在实质暴力威胁或伤害行为时:
应当果断停止婚外情行为。因为继续维持这种不当关系只会让矛盾进一步加剧,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停止婚外情不仅有助于缓解当前的紧张局面,也是对他人婚姻和家庭的尊重。
(二)当对方老公存在暴力威胁、骚扰等侵权行为时:
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选择报警处理。比如对方实施了殴打行为,对身体造成了伤害,或者多次发送侮辱、恐吓信息,干扰了正常生活,警方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警方会根据具体的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自身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
(三)从民事角度,若对方老公有散布不实信息诋毁名誉的行为:
这种行为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此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即不再继续散布不实信息;要求对方赔礼道歉,以恢复自身的名誉;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名誉受损而遭受的损失。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自身存在婚外情的过错行为,在法院判定责任承担比例等方面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减轻对方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