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首先确定其月总收入,然后按照月总收入的20% - 30%计算抚养费数额。若需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例如,月总收入为10000元,若只负担一个子女,抚养费可能在2000元 - 3000元之间。
(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况,要先确定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再参照有固定收入时的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比如,从事个体经营,没有固定月收入,那就根据上一年度总收入情况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情况,按照相应比例计算抚养费。
(三)当子女有特殊情况时,如患有重大疾病或者上学支出较大等,不管支付抚养费一方是有固定收入还是无固定收入,都可以适当提高抚养费数额。这需要根据实际的特殊情况,合理确定提高的幅度。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就为抚养费的确定、调整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