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均可申请。这样能在诉讼过程中提前对财产进行保护,避免判决后难以执行或财产遭受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2、提供担保的必要性:为确保申请正确,若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申请人需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要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3、适用财产保全的条件:存在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情形等。例如,被告有转移财产的迹象等。
法律依据:
同上述第一百条规定。
总之,起诉后在符合法定条件且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自身权益。申请财产保全需在合适的时间进行,并提供担保,同时要符合相关条件,以确保财产保全措施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