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方决定起诉男方离婚时,即便男方当时不在家,这一般并不会对诉讼进程造成阻碍。法院有着多种方式来通知男方参与诉讼,其中就包括公告送达。这种公告送达的期限通常是 60 天,等到公告期满的时候,就等同于已经将相关诉讼材料送达给了男方。要是在公告期间,男方依然没有到庭,那么法院也不会因此而停止审理,而是会依照双方所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作出最终的判决。
在这样的情形下,女方需要积极地配合法院的工作。她要把男方准确的联系方式以及住址等信息提供给法院,只有这样,才能让公告顺利地送达男方手中。与此同时,女方还可以选择委托一位律师来代理她进行诉讼,这样就能更好地维护她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男方对离婚判决不服气,他是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的。这就像是在诉讼过程中为男方预留了一个可以再次争取权益的机会,让整个离婚诉讼过程更加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