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前准备方面:
1. 证据收集:
除了上述提到的常见证据外,还可以留意收集日常生活中能体现夫妻感情状况的其他证据。比如双方就感情问题的沟通记录,若有家人、朋友、邻居等见证夫妻感情不和的相关证人证言也可准备。同时,要确保证据来源合法,比如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聊天记录,不能是私自侵犯他人隐私获取的。证据要和案件事实相关联,能切实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证据内容要真实,不能伪造或篡改。
2. 财产证据:
对于一些隐匿性较强的财产,比如对方名下可能存在的理财产品、股票等,要通过合法途径调查清楚。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或者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调查。对于房产,如果是婚后购买但登记在一方名下,也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车辆,要注意车辆的实际价值以及是否存在贷款等情况,准备好相应的购车款项支付凭证等证据。对于存款,除了银行账户信息和流水,若有发现对方有转移存款的迹象,要及时收集相关线索和证据。
(二)庭审中:
1. 遵守庭审纪律:
除了按时到庭和听从法官指挥外,还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在法庭上有过激的行为或言语。如果对庭审程序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在合适的时机向法官询问。
2. 陈述清晰:
在陈述离婚诉求时,要明确具体。比如要求离婚的同时,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要说明自己抚养孩子的优势和条件,如自己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与孩子的感情等。对于财产分割方式,要详细说明自己的主张和依据。在陈述事实时,要按照事情的发展顺序有条理地陈述,避免遗漏重要细节。
3. 证据出示:
在出示证据时,要对证据进行分类整理,按照重要程度和证明目的依次出示。对于关键证据,可以适当强调其证明力和重要性。同时,要准备好应对对方对证据的质疑,能够清晰地解释证据的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