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问题
1. 明确共同财产范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在分割时,先确定哪些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对于这部分财产,通常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
2. 考虑出资及贡献情况:但平均分割不是绝对的,还要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和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大小。例如,一方在购置房产时出资较多,或者一方在共同经营生意中付出更多精力和劳动,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多分得一些。
3. 区分个人财产:同居期间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工资、奖金等个人劳动所得,以及一方因继承、赠与等获得的明确只归个人的财产,应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子女抚养问题
1. 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确定子女抚养权时,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性别、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比如,子女年龄较小,一般会倾向于判给更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的一方;如果一方经济条件较好,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也会在抚养权判定中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2. 确定抚养费:通常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支付方的经济收入等。协商不成时,法院会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判决。
(三)律师处理纠纷的方式
1. 收集证据:律师会先收集相关证据,如财产证明,包括银行存款记录、房产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等,以明确财产的归属和数额;收集子女出生证明,用以证明子女的身份和出生情况等,这些证据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2. 协商调解: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与对方进行协商调解。通过沟通和协商,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协议,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避免长时间的诉讼程序。
3. 提起诉讼:若协商不成,律师会代表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律师会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