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起诉案件,正常情况下,从立案那天开始算,三个月内就会结案。要是碰到特殊情况,像案件比较复杂、证据收集有困难等,需要延长时间的,经过这个法院的院长批准后,就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二)要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起诉案件,一般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会审结。要是有特殊情况,例如案件涉及范围广、当事人众多等,需要延长审结时间的,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就能够延长六个月。要是延长六个月后还不够,那就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了。
(三)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民事案件,比如选民资格案件,因为和选举相关,所以必须在选举日之前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等,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