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方面
在收集女方未支付抚养费的证据时,除了转账记录、通信记录外,还可以寻找证人证言,比如知晓情况的双方亲属或者邻居等,他们可以证实女方确实未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如果是通过现金方式应该支付抚养费的,男方可以提供自己的收入与支出记录,来证明自己承担了本应由女方支付的抚养费部分。
(二)提起诉讼方面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时,要确保起诉状内容准确清晰。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孩子的情况、女方未支付抚养费的事实以及自己的诉求等。并且按照法院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据副本。
(三)法院判决后的执行方面
若女方拒不履行判决,男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需要及时向法院提供女方财产线索,例如女方的银行账号、房产信息等,这样有助于法院更高效地执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