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想要订立代书遗嘱,首先要确保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神志清楚能表达真实意愿。这一点非常关键,如果遗嘱人已经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比如因为疾病等原因无法正常思考,此时订立的代书遗嘱很可能无效。
(二)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符合要求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里的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等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见证人要全程在场,见证遗嘱订立的整个过程,确保遗嘱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想法。
(三)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遗嘱内容。代书人需要认真准确地记录遗嘱人的意愿,避免出现歪曲或者遗漏等情况。
(四)遗嘱人如果能签字最好签字,如果因为身体原因无法签字可以按手印代替,但手印一定要清晰可辨,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的。并且遗嘱上要注明订立的年、月、日,这有助于确定遗嘱的订立时间顺序等法律关系。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也都要在遗嘱上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