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的情境中,如果其中一方患有精神病却拒绝进行鉴定,这无疑会给整个诉讼过程增添不少困难。在实际的法律操作里,一般都需要有专业且权威的医学鉴定来确切地明确其精神状况,以此来判断这种精神状况是否对婚姻关系以及离婚事宜产生了影响。倘若对方坚决不配合进行鉴定,那么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的,之后法院会凭借自身的职权去委托相关的医疗机构开展鉴定工作。同时,法院也会综合考量其他的一些证据,像是对方以往的就医记录,以及其家属和邻居所提供的证言等,通过这些证据来综合地判断对方是否患有精神病,以及这种病情对离婚这件事到底有着怎样的影响。然而,这些证据的证明力相对来说是比较弱的。要是无法清晰地明确对方的精神状态,那么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就可能会变得极为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谨慎地进行处理,以确保整个诉讼过程的公正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