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丈夫去世时未立遗嘱指定他人继承婚前财产,按法定继承处理。这种情况下,首先要确定是否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婚前财产就由他们来继承,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参与继承。
(二)若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比如配偶已经去世、没有子女、父母也已不在人世,此时就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就可以继承丈夫的婚前财产。
(三)如果丈夫立有遗嘱将财产指定给他人,不论是否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要按照遗嘱执行,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不能继承该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