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离婚时,对于车辆的分配问题,通常是以《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的。
婚后购买的车辆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首先可以进行协商来确定其归属。倘若协商无果,那么一般会综合考量车辆的出资情况以及使用情况等因素,倾向于把车辆判给实际在使用且出资较多的那一方,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而对于婚前一方购买并登记在其名下的车辆,通常情况下是归该方所有的。不过,另一方也有权利主张车辆增值部分的补偿。
车辆是通过继承或者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并且明确规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此车辆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是不会进行分配的。
总之,具体的车辆分配方式需要依据车辆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以确保分配的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