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自建房的产权归属。要明确该自建房是否确实属于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这是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存在产权争议,需要先通过法定程序解决产权问题,比如通过诉讼等方式,由法院判定房屋的真正归属。
(二)核查是否存在豁免情形。虽然一般情况下自建房可以被执行,但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豁免情形,如该自建房是用于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且符合一定条件,可能就不会被执行。所以需要仔细核查相关情况,判断是否属于豁免范围。
(三)进行合理评估。如果自建房可以被执行,那么要根据房屋的价值、当地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专业评估。可以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以确定一个合理的价值,为后续的处置提供依据。
(四)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根据评估结果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常见的处置方式有拍卖、变卖等。拍卖一般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能够更公平地实现房屋的价值;变卖则相对灵活一些,可以协商定价等。通过处置自建房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