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考虑是否在欠款起诉时申请保全,首先要关注欠款方的财产状况。如果有迹象表明欠款方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风险,比如近期有大量资金异动、突然处置名下重要资产等情况,那么申请保全是比较明智的选择。因为这样可以有效防止其财产流失,确保在胜诉后能够顺利执行到欠款,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申请保全时,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担保。担保的作用是确保如果申请保全出现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时,能够有相应的财产用于赔偿。法院在受理保全申请后,会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一系列措施,常见的包括查封房产、车辆等不动产,扣押相关财物,冻结银行账户资金等。
(三)若欠款方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例如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名下有充足的存款或其他易于变现的资产,并且表现出愿意积极配合还款的态度,比如主动与债权人沟通还款计划、按时履行部分还款义务等,这种情况下,不申请保全也可以正常进行起诉。
(四)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了损失,申请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决定是否申请保全时,要综合、全面地考虑欠款方的财产状况、偿债意愿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申请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