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自行协商时,一定要保持冷静理智。明确地界主张和依据就是要拿出能证明地界划分的东西,像土地证之类的文件或者之前有约定地界的书面材料。这样在沟通的时候有理有据,双方也能更清楚矛盾点在哪,避免互相指责或者情绪激动引发更大的冲突。
(二)寻求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调解的好处在于,这些组织的工作人员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地块分布等情况。他们可以根据这些信息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站在比较公正的立场上,给双方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进双方达成和解。
(三)向乡镇级或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处理时,土地管理部门会根据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土地法规,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这个过程中,之前保留的界址标志、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就很关键了,这些证据能够帮助土地管理部门更准确地做出调查和裁决。
(四)如果对土地管理部门的裁决不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重新审查土地管理部门的裁决是否合法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