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想要确保遗嘱中关于将现金给予父母的遗赠行为合法有效,首先要保证遗嘱的订立符合法定形式。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遗嘱可能有不同的法定形式要求,例如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等。
(二)在订立遗嘱时,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要清晰明确。不能存在模糊不清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例如明确写明“将现金[具体金额或者可确定的现金范围]给予父母[父母的姓名等准确身份信息]”。
(三)为了避免遗嘱存在瑕疵,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是在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下订立遗嘱,不存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形。
(四)如果遗嘱存在争议,双方可以尝试协商解决。例如,通过家庭会议或者第三方调解机构来沟通协商,看能否就财产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判定财产的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这些规定体现了遗嘱订立的法定形式要求,在遗赠行为中,遗嘱的合法有效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