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离婚诉讼及递交起诉状
当你决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时,要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来说,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有管辖权。找到合适的法院后,要认真书写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要清晰地写明你的诉讼请求,像解除婚姻关系这是最基本的,同时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要写清楚具体的分割要求;要是有子女抚养问题,也要明确表明你对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方面的诉求。另外,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说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比如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分居多久等实际情况。
(二)法院受理及被告答辩
法院在收到你的起诉状后,经过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就会受理该案件,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在收到副本后,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回应和反驳,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三)证据交换和庭前准备
在这个阶段,双方都要积极准备并提交证据。如果你主张分割财产,那就需要提供财产证明,像房产证、银行存款记录、车辆行驶证等能够证明财产状况的材料;要是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就要提交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的相关证据,例如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自己及家庭成员身体健康证明等,以此来支持自己在诉讼中的主张。
(四)开庭审理
开庭时,双方要按照法庭程序进行。首先是法庭陈述,各自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接着是举证环节,将准备好的证据提交给法庭;然后是质证,对对方提交的证据发表自己的看法,判断其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最后是辩论环节,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辩论,阐明自己的立场和理由。
(五)法院判决及后续情况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认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就会作出判决,可能是准予离婚,也可能是不准予离婚。要是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需要等待6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