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婚内协议,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比如一方因对协议内容有重大误解而签订,在发现这个情况后的一年内有权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婚内协议,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例如一方被另一方胁迫签订协议,当胁迫行为结束后的一年内可申请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自协议成立之日起超过五年的,撤销权消灭,这是一个普遍的期限限制,超过这个时间就不能再申请撤销协议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需注意具体期限可能因地区或协议情况而异。在行使撤销权时,要保留相关证据,如胁迫的录音、误解的相关证明等,以证明存在撤销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