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保遗嘱符合形式要件的建议:
1. 遗嘱人要年满18周岁且精神正常,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遗嘱人年龄未满18周岁或者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例如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无法正确认知自己的行为),所立遗嘱可能无效。
2.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不能用打印代替手写。比如,遗嘱人不能只打印出遗嘱内容然后签名,这样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求。
3. 遗嘱人需亲自签名,不能由他人代签。签名是遗嘱人对遗嘱内容认可的重要标志。
4. 遗嘱上要清楚地注明年、月、日,这有助于确定遗嘱的形成时间顺序等问题。
(二)确保遗嘱符合实质要件的建议:
1. 在遗嘱内容方面,要确保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在遗嘱中写明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如未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等)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中有这样的内容,这部分内容可能无效。
2. 遗嘱内容应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例如,对于遗产的分配要明确说明具体的财产和分配对象,不能模糊不清,像“我的大部分财产给某个亲属”这种表述不够明确。
(三)遗嘱保管的建议:
1. 遗嘱人可以选择将遗嘱交由自己信任的人保管,如律师、公证机构或者可靠的亲友。例如,遗嘱人可以将遗嘱交给自己的律师,律师作为专业人士会妥善保管并且在需要的时候按照遗嘱人的意愿执行遗嘱相关事宜。
2. 如果是自行保管,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比如防火、防潮、防盗的保险箱等,防止遗嘱被损坏或者丢失。
(四)遗嘱争议解决的建议:
1. 如果对遗嘱的效力、执行等存在争议,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例如,继承人之间可以就遗嘱的内容、执行方式等进行友好的沟通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
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以及遗嘱内容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