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首先确定月总收入,然后按照月总收入的20% - 30%的比例来计算抚养费数额。如果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例如,月收入为5000元,那么每月支付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可能在1000元(5000×20%)到1500元(5000×30%)之间。
(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况,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再参照上述有固定收入时的比例确定抚养费数额。比如从事农业生产,同行业平均年收入为3万元,那么按照比例计算,每年支付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可能在6000元(30000×20%)到9000元(30000×30%)之间。
(三)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者上学费用增加等,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结果执行;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例如孩子得了重病,医疗费用高昂,原本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抚养费比例,法院会根据实际的医疗支出、另一方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