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父母在遗嘱中声明房产赠与妻子,而且是在新婚姻法生效前写的遗嘱,那么,离婚时,房产还适用新婚姻法的规定,只属于妻子一方吗?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以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可以看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属于法定继承的遗产会被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被分割,而因遗嘱或赠与合同等方式确定只给一人的财产,则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被分割。所以,该房屋作为遗产属于你妻子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被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