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借款合同纠纷要确定管辖法院,首先要明确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来管辖。这是基本的管辖原则,在遇到这类纠纷时,先考虑这两个地方的法院。
(二)要是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那么通常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比如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把钱借给借款人,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一方,出借人所在地就可能成为合同履行地。
(三)当被告住所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在其居住地起诉是没问题的,这种情况下符合管辖规定。
(四)若被告住所地与原告住所地不同,仅在原告居住地起诉就可能会存在管辖异议的风险。因为一般情况下,需要遵循前面说的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五)要是想在原告居住地起诉,就需要证明原告住所地与争议有实际的、紧密的联系。例如借款合同的签订地、履行地在原告住所地等,有这些相关证据和事实,才有可能在原告居住地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