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继承人应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证明材料。例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从医院或者公安机关获取,亲属关系证明可以通过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这有助于公证过程顺利进行,避免因材料缺失而耽误时间。
(二)如果是遗嘱继承,遗嘱订立时一定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这样才能保证遗嘱的合法有效,从而按照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三)若继承人对公证确定的分配方案有异议,首先可以尝试与其他继承人协商沟通,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