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撞车且一方全责时,对于对方直接损失的承担方式明确。维修费用按实际维修情况确定,全责方先垫付后向保险公司理赔,这是基于保险理赔流程的规定,相关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关于保险理赔程序及责任承担的条款。
2、车辆残值减少的赔偿,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体现了在民事纠纷解决途径上的规定,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及解决纠纷方式的规定。
3、车内物品损失需提供购物凭证等证明由全责方赔偿,这是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体现,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及赔偿范围的相关条款。
4、全责方对对方因事故产生的合理交通费、误工费等间接损失应适当赔偿,且需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符合公平合理的赔偿原则,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即应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全责方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配合定损、理赔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也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必要举措,相关法律依据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对被保险人义务及保险公司理赔流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