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前妻拒绝支付抚养费,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孩子的生活费用支出凭证,像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的发票等,证明抚养孩子实际产生的费用;还有前妻的收入证明,如果知道她的工作单位,可以向单位了解其收入情况,或者有银行流水等能体现其收入的材料,这些都有助于后续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二)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要清晰说明孩子的实际需求,比如孩子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让法院了解孩子成长所必需的开支。同时,要陈述前妻的经济能力,以便法院能综合考虑确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
(三)在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等措施。例如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前妻名下的房产、车辆或者银行存款等财产,这样能确保在判决后,有财产可供执行,保障抚养费能够顺利拿到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