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追尾己方全责时,若遇对方讹人,应依实际损失赔偿,保留相关证据,拒不合理要求,协商不成可诉讼让法院公正裁决。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在追尾事故中,己方全责,就应承担对方的合理损失。对方主张的过度车辆维修费用、不合理误工费等属于不合理要求,不应得到支持。保留现场照片可证明事故现场情况,交警事故认定书能明确责任划分,对方维修发票可作为其主张费用的依据。若对方坚持不合理赔偿,拒绝其要求并告知其应依实际损失赔偿是合理合法的。若协商无果让对方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会严格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不会偏袒任何一方,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追尾事故中遇到此类情况,欢迎随时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