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肇事协商未果后离开现场,要尽量避免被认定为逃逸,最好的做法是留下自己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比如驾驶证、行驶证信息以及电话号码等,告知对方或者现场的交警等相关人员自己离开的原因和预计返回的时间,这样可以证明自己并非是为了逃避责任而离开。
(二)如果是因为需要临时去寻求帮助而离开现场,要尽快返回现场,并向交警或者其他相关部门说明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医院的就诊记录(如果是去送伤者就医)、求助电话的通话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离开现场是有合理原因的。
(三)在离开现场期间,要积极配合后续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和自己离开现场的原因,不要隐瞒或者编造虚假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