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对内效力的相关分析及建议
1. 契约优先方面
夫妻在进行财产约定时,一定要确保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能导致约定无效的情形。在约定生效后,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约定内容。比如在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的约定时,最好以书面形式明确下来,这样可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若一方违反约定擅自处分财产,另一方可以依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2. 债务清偿方面
夫妻在约定债务承担方式时,要明确具体的债务范围和承担方式。在实际生活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证明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以及是否符合约定的清偿方式。例如,对于个人因自身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要能够清晰地证明该债务与家庭生活无关,从而按照约定由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二)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对外效力的相关分析及建议
1. 第三人知道约定方面
夫妻如果希望财产约定对第三人产生效力,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让第三人知晓该约定。比如在进行商业活动或涉及较大金额的借贷时,主动向第三人出示财产约定的相关文件或说明情况。这样可以避免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主张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从而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 第三人不知道约定方面
即使第三人不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夫妻双方在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后,也要注意及时按照约定向另一方进行追偿。在追偿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的实际承担情况以及双方的财产约定内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